关于“公民不良信用记录消除机制”的说明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征信管理中心作为国家直属机构,仅负责客观收集、记录商业银行上报反映消费者信用状况的信息,且有权对采集的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


20136月起,公民不良信用记录消除机制正式实行,申请人如有恶意顶冒他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公民不良信用记录是指:


公民在与银行发生借贷行为时,产生逾期还款或者未按约定还款行为时,,,这样的记录就称为不良信用记录。

 

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途径分为:


1.公民信息被盗用办理了相关信贷业务,且恶意拖欠款项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2.公民因某银行卡闲置不用而拖欠年费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3.公民因小金额欠款未还造成不良记录;

4.公民因名下电信业务(家庭用电、宽带、固话)费用久欠未还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由上述情况引起不良信用记录的公民申请消除记录,(北京总行)系统评估启动,除符合特殊情况的公民外,各地区人行柜台暂无法受理消除申请。


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渠道:


  (1)电话消除申请:仅限非金融从业的公民提交消除申请;

2)柜台消除申请:仅限符合特殊情况的公民提交消除申请;

 

费用说明:


公民提交申请信用不良记录消除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信用不良记录消除机制:


系统周期消除制:消除周期五年,每周期仅限提交一次消除申请,终生不限提交次数。而征信不良记录自提交消除申请之日起,期满5年后完成消除。

 

系统快捷消除制:消除周期72小时,每周期仅限提交一次消除申请,终生仅限提交两次消除申请。征信不良记录自提交消除申请之日起,期满72小时后完成消除。

 

  信用不良记录的消除周期是指,自公民向央行征信管理中心提交消除申请并授权启动消除之日起,到消除完成之日止,算一消除周期。

,已产生的信用不良记录无法自动消除。而公民可选消除机制须由系统综合评估结果而定,对于从业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且出现违规记录的公民,则无法通过系统评估申请消除。


特别注意:

  

因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申请贷记卡、信贷、电信等业务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个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备案材料及‘污点’业务所属机构开具的‘非本人恶意所致’的纸质证明,。


吉林省通联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以提供全面、准确、实时的企业信用信息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征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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