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信用记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2015年11月,潘某在办理购房贷款审批业务时被告知在其名下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其已被银行系统列为“黑名单”,再也不能申请贷款业务。,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信用卡合同关系,并人民银行系统的不良记录

潘某认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未尽到谨慎审核的义务,虽然信用卡的户名、身份证号码是其信息,但住址、电话等均与本人的不符,所填写的文件也非其亲自签署办理。潘某并申请对其签名笔迹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申请文件并非潘某签名,是他人冒用原告信息办理,银行在办理过程中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错误发放信用卡所致。征信系统发布的数据在信息化社会给他人的社会评价带来极大的影响,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银行应将潘某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删除其不良记录。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评价
现实生活中,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引起的透支、信用污点均应由银行负责。这一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公民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以免被盗用,特别是身份证丢失时要及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报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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