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用记录为何5年后没有自动消除?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不良信用记录为何5年后没有自动消除?

前不久,安徽省合肥市市民张先生在融360问答平台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发现几年前的逾期记录现在仍然没有消除,按照规定,不良信用记录不是只保留5年么?为何5年后,不良信用记录依然会显示在征信报告里呢?”在详细询问张先生的情况后,原来是由于5年前张先生欠下的一笔1万元的贷款,至今未还所致。

  或许很多人都会像张先生一样对不良信用记录5年后会自动消除的理解有一种“偏差”。事实上,新版《征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如下: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在新版报告中,逾期信息的起始计时点定为2009年10月,只展示近5年的逾期记录。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对2009年10之前已经还清的逾期信息可以既往不咎。

  按照规定,我们同样以张先生的事件为例,假设他在2008年10月3日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09年9月前将欠款还清,那么不良信用记录则会在2009年10月被消除,而至此张先生会成为一名拥有信用记录良好的“金牌获得者”。但如果期间一直拖欠借款,直至2013年10月16日才归还,那么不良信用记录则会在2018年才“消失”。而2009-2018年这近十年的时间中,张先生很可能让信用污点成为自己再借款的绊脚石,甚至对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埋下隐患,造成“钱”途未卜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可能会影响的方面有很多,而且随着各地方政府围绕信用记录而出台的新政不断增加,信用记录的作用只会在今日的基础上变得愈加重要。比如,2010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前12个月内有逾期还款记录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再比如,很多银行都向逾期超过90天的借款者拒贷。

  因此,在征信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借款人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误以为任何制度都会有漏洞可钻,即使欠款不还也不会对未来造成多大影响,信用污点终究会随时间的流失而自动消逝。张先生用铁的实例,告诉我们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在此,融360提醒广大借款人,千万别因为一次不良记录,而导致一生都有不良记录。与此同时,也需要告知未来的“金牌获得者”,怎样做才能将这个奖章牢牢握在手中。至少你应做到以下几点:

  牢牢记住每笔信贷和每张信用卡的到期还款日,每月准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房贷、车贷等贷款;在偿还能力范围之内适度透支,不要花的比赚的还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变化后,及时与银行联系并更新,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银行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你。比如,搬家时要及时通知银行,确保地址变动后也能如期收到账单,还可以主动通过客服热线等渠道查询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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