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个人诚信体系开建,医生药师将是首批诚信记录人群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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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机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机制。而医生和药师则明确列入其中。


指导意见表示,将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也就是,医生和药师将会是首先一批诚信记录人群。



附《指导意见》解读








编辑、排版:《医师报》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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