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查征信记录可否更人性化点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据媒体报道,14年前的一笔爱心助学贷款,如今却成了深圳市民许女士买房路上的最大障碍。她来深圳打拼多年,2017 年为了孩子读书,她将坪山区的房子卖掉,欲在南山区买房。不料在2017年底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许女士被告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不予通过。


    “我这些年买房、买车都申请过贷款,从不知道有不良记录。”这令其百思不得其解,许女士细查得知,问题出在她在大学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上,当时签订的合同写明利息由爱心企业代还,毕业后许女士已还清了所有贷款。2017年9月,新版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施行,其中明确信用标准,规定贷款存在曾被 “担保人代还”等特殊交易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而许女士助学贷款中的爱心企业代还利息行为被认定是特殊交易记录,属于不良信用记录。

  在这个案例里,银行以(公积金中心)扮演了双重角色,14年前许女士读大学得益于“爱心助学贷款”,本金由自己偿还,而利息则由爱心企业出资,企业按时帮许女士还利息,许女士也全部还清助学贷款的本金,这本该是一件大好事。社会机构、银行、企业组成的公益助学,让许女士等众多“寒门弟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由于银行的操作需要,银行对爱心企业帮她偿还利息必须要登记名目,因此在还息上被登记为“担保人代还”,这就为14年后的公积金按揭申请埋下“定时炸弹”。这么多年过去,许女士买房买车都曾用过贷款,却从来不知道有所谓的不良信用记录,但“老司机”终究会遇上新问题,加强版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这种操作视为特殊交易记录,而深圳公积金贷款中心也表示,只认信用征信报告。从14年前的宽,到14年后的严,银行(公积金中心)未能仔细甄别不同贷款产品的差别,只是简单执行政策文件,对其中因由不报以同理心,把许女士与一众过度使用杠杆贷款产品买房的投资者归为一类。

  去年各地密集出台不少楼市调控政策,其中限贷是一个大方向,因为限制投资者使用“首付贷”等杠杆来买房,有助于减少楼市的投机成分,对“刚需”购房者是有利的。其实,对于每一个按揭贷款申请,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对此进行深入审查,这是无可厚非,在严格审核流水以及首付款来源等过程中,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也的确堵住了很多不符合资格的申请,在额度矜贵的今天,额度没有被使用,这意味着潜在的申请客户就有更大机会申请到贷款。但是,对于一些明显过严且有具体实际原因的特殊交易,公积金中心完全可以通过调阅当时记录即可明白,为何只认信用征信报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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