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惠州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公告通知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8〕2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转自:

1
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
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请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相关事项后直接在系统内下载打印)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第一年申请的企业无需此项)

、国税《2017年度的完税证明》和地税《2017年度的完税证明》(零报税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三项材料可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一并带上备查。

以上资料,新申请和连续公示3年及以下的一式一份,第4年及以上的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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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和时间

,本年度公示活动自即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8年3月30日截止。申请公示的企业请登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www.gdgs.gov.cn)中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相关事项,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第二项申请材料”中的其余材料,按要求以纸质材料形式提交给请申报企业务必于2018年4月6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书式材料。另,企业过往三年间在经营活动或评级评优中如因“守重”方面获得优惠、奖励、加分、得分等情况,请作简要说明一并提交。

(二)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需将下载打印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是企业自身所属或已加入的,也可以是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受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或者是其它合法合规的行业协会(商会)。符合公示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

(四)已公示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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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公告、“守重公示系统”的最新消息以及“惠州红盾信息网”的公告,惠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均在“惠州红盾信息网”发布,不另发函通知。企业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和《广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操作说明PPT(企业版)》(见新系统首页)。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迳与上海信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21-54736072/54736071;技术支持QQ号:2301294837、3075601146、2945497209、2189861644)

(二)连续公示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帐号,初始密码abc.123在新系统上登录,企业登录后应修改密码;新申请公示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帐号在新系统上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四)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不得有“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

(五)为配合新系统的启用,“守重”公示证书进行改版并加载二维码,公众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的公示相关情况。年度公示证书取消年度公示盖章,改为按公示年度制作,公示企业也可于新系统中查看年度公示证书。从本公示年度开始,不再要求公示企业进行半年数据录入工作。

(六)因今年是新系统启用,连续申报的企业填报时请注意核对本企业的连续公示年数(不包含当前申报年份)和连续公示年度,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发照机关。

(惠州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区号:0752)::0752—2789857/2789858;惠城区局:2183582;惠阳区局:3377086;惠东县局:8828038;博罗县局:6288055;龙门县局:7791515;大亚湾区局:5566329;仲恺区局:327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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