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护肤日]化妆品网络消费提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网购化妆品“二要,二不要”


近年来,网购化妆品、微信朋友圈销售化妆品逐渐兴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保护您自身的健康权益,网购化妆品要做到“二要,二不要”。


二要

一是要了解产品是否取得相关证件。特殊用途化妆品(指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化妆品)应取得批准证书,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取得备案凭证方能生产销售。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印有企业原《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产品包装标识可使用至2017年6月30日,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消费者在选购时可以询问商家产品是否有上述各种证件,相关的信息可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cfda.gov.cn)上查询,如编号和产品信息不一致应引起警惕。


二是要留意产品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化妆品包装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和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当分别注明批准文号和备案凭证号。未标示上述信息的,有可能不是合法企业生产或合法途径进口的产品。


二不要

一是不要轻信店家虚假夸大的宣传。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没有治疗作用,消费者切勿轻信个别网站宣传的所谓“神奇”功效甚至疗效。以注射等方式使用的产品也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二是不要从来历不明的渠道购买。网购化妆品,建议选择品牌化妆品官网或其授权的网店,或者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电信ICP许可的国内大型网站,同时务必要查验产品相关资质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到无工商登记注册、无电信ICP许可等来历不明的网站,以及通过微信朋友圈等产品来源不明的渠道购买化妆品。

【知识链接】  各种化妆品证号的编号规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妆+ XXXX +XXXX 


2、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卫妆特字(XXXX)第XXXX号,或国妆特字GXXXX XXXX


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号:卫妆备进字(XXXX)第XXXX号,或国妆备进字JXXXX XXXX。(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管理的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编号为:国妆网备进字(沪)XXXX XXXXXX)


上述编号中的“XXXX”为阿拉伯数字,前4位为年份号,后4位或6位为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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